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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03 来源:后勤集团阅读次数: 【字体:

 

为强化饮食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条例、规定,特制定《武昌首义学院饮食中心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堂(餐厅)各班组、档口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留样食品份量必须达到125克。

三、留样食品盒每次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并消毒,确保清洁。

四、留样食品按留样时间分别放置。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以上方可倒掉。

六、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时间、档口名称、食品名称、重量及弃样时间。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温度控制在5℃左右。

八、采集的留样食品必须及时放入留样冰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