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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4 来源:后勤集团阅读次数: 【字体:

 

后办[2007]4号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

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中心:

    经集团研究,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印章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印章    管理     规定     通知



报:学校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后勤集团

印章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管理

    ㈠ 集团办公室是集团各类印章的管理部门,集团各单位印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㈡ 根据集团批准刻制的印章须在集团办公室进行印鉴备案,待集团办公室发出正式启用通知后方可使用。因机构变化不能继续使用的印章须送缴集团办公室备存或销毁。

    ㈢ 各单位分管领导应对本单位各类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私用、盗用印章,违者后果自负。

    ㈣ 各单位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的监印人员应对各类印章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集团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各类印章进行抽查、核审。

    ㈤ 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单位领导、集团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集团将依法公布印章废止的同时,分别追究分管领导和监印人的失职行为责任。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㈠ 各单位印章是经集团批准刻印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对外使用,更不能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及其他契约类文书。只能以各单位在集团授权范围内或集团批准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使用。

    ㈡ 专用印章是集团各职能部门为履行自己的某项专门业务而使用的印章,印文除刊有单位的名称外,还刊有专门的用途。专用印章不能代表集团或单位的权力,只代表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

    三、印章的使用程序

    ㈠ 集团印章的使用。一般不对员工和学生个人,须由用印单位委派专人,报主管领导批准,或由集团办公室主任在集团领导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确认无误后,填写用印登记表,加盖集团印章。

    ㈡ 集团其它印章的使用。由用印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填写用印登记表,监印人员确认无误后,加盖集团印章。

    ㈢ 职能部门印章的使用。各职能部门在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需盖部门印章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填写用印登记表,监印人员按规定用印。

    四、注意事项

    ㈠ 使用印章的范围应与批准人的职权相适应,用印若出现不良后果,由批准人负责。

    ㈡ 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对于数量较大的文本,使用集团印章时,可由单位委派专人自行用印,集团办公室监印。

    ㈢ 用印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发往单位、文件标题、份数、用印部门、批办人、经办人。

    ㈣ 监印人员盖章要规范。盖出的印章要骑年盖月,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不能歪斜或颠倒。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必须加盖集团印章。正式公文应在落款处盖章。

    ㈤ 凡需要集团盖章的公文、公函、协议书、合同书以及各种报表、申批材料等,用印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编号,分类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㈥ 印章必须在校内使用,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任何人不得随身携带出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