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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 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07-11-20 来源:后勤集团阅读次数: 【字体:

一、从消防应急灯和网络设备等电源处私接电线盗窃电能,危险极大,要绝对禁止。

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行动起来,制止盗窃电能行为,保护学校财产。

三、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反窃电检查,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四、2006年11月8日,学生处、保卫处和总务处联合发出通知:学生公寓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从走道接线到寝室,违者按偷电罚款50元/次。

公寓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