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用电检查通报
发布时间:2007-11-30 来源:后勤集团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维护学校正常用电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处、保卫处和总务处联合行动,于11月28日23时15分开始,对西区学生公寓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共查出撬网线箱窃电1起、私接空调电源专用线5起、撬坏网线箱盖3个、乱扯网线16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依据2006年11月8日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内用电和公物管理的通知》第二条和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对窃电行为人罚款50元,并赔偿损坏公物款50元,共100元,于11月30日17时前交后勤财务。
2、依据《空调租赁合同》第五条规定,责令将私接的电源线在二日内拆除,否则将关闭空调专用线电源并没收搭接电线及插座。
3、对乱拉网线,责成宿管中心进行专项整治,尽快消除此种现象。
请各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协作原则,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用电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的维护工作。
此通报
学生处 保卫处 总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